少儿借阅室借阅规则

一. 本室服务对象为持有少儿借阅证的年满16周岁以下的中小学生,家长谢绝入内。
二. 本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:13:00—18:00;周六、周日及节假日(包括寒暑假):9:00—18:00
三. 本室实行开架借阅,图书按三级类目排架,读者可自行选书。阅览图书后如不外借,请按书脊上的色标将书放回原位。
四. 包、笔、食品、玩具等请勿带入室内,饮料可存放在阅览室外的“饮料架”上。请勿嚼食口香糖。
五. 借阅图书时,请仔细检查该图书是否有污损情况(包括批注、涂抹、撕毁、水渍、严重折页、划线等),如有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否则责任由读者自负。
六. 爱护图书,不乱撕乱涂,如发现污损情况,将视污损程度作出赔偿。
七. 如遗失图书,将按原定价格作出2—5倍赔偿。对故意破坏图书或将图书窃为己有者,将按书价的3—10倍赔偿。
八. 每证借书2册,借期为30天,可续借1次。过期费每天0.05元。期刊不外借。
九. 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纪律,不追逐打闹,不大声喧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