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 读者凭苏州图书馆借阅证可借阅CD、VCD、DVD等视听资料,一次最多可借阅5盘(书刊和视听读物总价不超100元)。
二. 每次借阅期限为7天,到期后读者应及时归还,如逾期每盘每天收滞留金0.1元。
三. 光盘如丢失或划伤、破裂造成无法使用的,应赔偿原正版光盘,若无法赔偿原光盘的,按单盘CD15元、VCD10元,DVD15元赔偿(特殊价格除外)。
四. 本馆根据读者需求,每月下旬更换10部影片。
五. 视听读物可按照片目名称、主演进行检索查询。
六. 同名视听资料归还后,当天不可再借。
七. 读者如在本馆视听需办理相关手续,在工作台领取视听读物在指定机位上机,读者不得私带视听读物在视听区进行视听 。
八. 读者务必爱护光盘上粘贴的条形码,以免影响光盘借还,如发生损坏条形码的情况,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